崔体壮宅基证遗失公告
孟津县朝阳镇崔沟村三组崔体壮(系崔正娃之父,已故)持有的孟宅(85)63668号宅基使用证丢失,特声明作废。有关权利人若对公告有异议,可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孟津县国土资源局地政地籍股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声明该使用证作废。
联系电话:0379-67929280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201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