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孟津县人民政府批准,孟津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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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现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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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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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TD-
2009-29 |
麻屯镇麻屯村境内麻李路南侧 |
28520.2 |
住宅
用地 |
小于3 |
小于30% |
大于30% |
现状
土地 |
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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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27日到孟津县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27日,到孟津县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孟津县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0年1月20日8时至2010年1月29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挂牌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如有变动,以孟津县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三) 高度不得超20米,地下建筑物不得超过4.5米到5米。
(四)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周边配套设施现状条件。出让范围内的附属物、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已列入2009年第四季度第45号土地供应计划。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孟津县会盟路东段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379-67926088
联 系 人:刘少波 吉冬晓
开户单位:孟津县地产交易中心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孟津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竞买保证金帐号:28978676686012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