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平乐国土资源所在执法巡查中发现,该镇金村村民郝某私自侵占该村土地进行违法建房,立即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侵占土地行为。但郝某拒不停工,局监察大队、警察大队联合平乐国土资源所、平乐派出所于9月15日对郝某违法建筑续建部分实施依法拆除。在实施拆除过程中,遭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暴力阻挠。10月14日,公安部门以阻碍行政执法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对郝某进行了处理。